7日报道了丽江大街上有人叫卖果子狸的情况后,引起了丽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丽江市新闻办昨日向晚报记者反馈,这些被人叫卖的并不是“果子狸”,而是在山东养殖的“狗狸”。目前,这些叫卖人员(刚从附近山上用铁笼捕捉的果子狸),已经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并驱离丽江。
据介绍,7日上午,丽江市林业局组织市森林公安局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对丽江市区农贸市场、嘉禾建材城周边、丽大路、城区到拉市海路段等地进行了明察暗访,暂未发现贩卖野生动物事件。
2013年12月12日丽江古城区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古城区金山乡东元转台出售“果子狸”,古城区森林公安局迅速出警,将举报中提及的贩卖野生动物男子控制。经查,该男子姓庞、山东人,出售动物为狗狸,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动物来源为山东庞孟富养殖场,该男子持有山东省临沂市林业局发到云南省林业厅的养殖证明和山东省临沂市林业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并长期流动于我省各州市兜售。事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驱离出境。
丽江市林业局召集市森林公安局、古城区、玉龙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分析研判认为:近期出现在丽江市区贩卖“果子狸”人员属同一伙外来人员,所贩卖动物有人工驯养繁殖的狗狸、狐狸、海狸鼠、旱獭等,为卖上好价钱谎称是山上捕获野生的。
丽江市新闻办表示,针对媒体报道和相关舆情,建议对贩卖到丽江的驯养动物,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动物检验检疫关,避免引起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