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兔的选种方法很多,目前生产中常用的有个体选择、家系选择和综合选择等。
1 .个体选择 主要根据长毛兔个体品质表型值的高低来选择种兔的方法。常用的有百分选择法和总分选择法两种。
( l )百分选择法 根据兔群生产水平,制定出各项经济性状的评分标准,各项满分之和为 100 分,然后利用这种评分标准,在兔群中逐只进行鉴定和评分,根据评定总分选出最优者作为种兔。
( 2 )总分选择法 根据兔群生产情况,确定需要选择的性状,各个性状都分为 10 个等级,每个等级定为 1 分。根据所定等级标准进行评分,再按总分或某一单项分的高低进行选择。
2. 家系选择 主要根据受选种兔祖先性状的优劣及其后代性状进行选择的一种方法。常用的有系谱鉴定和后裔测验两种。
( 1 )系谱鉴定 系谱是一种记载种兔祖先情况的资料表格。系谱鉴定就是根据祖先性能来选择种兔的方法。根据遗传规律,对子代影响最大的是亲代(父母),其次是祖代、曾祖代。祖先愈远影响愈小,所以一张完整的系谱能记上 4 一 5 代祖先就够了,但 4 一 5 代内必须有正确而完善的生产记录(成年体重、年产毛量、外貌评分等),才能保证鉴定的正确性。
( 2 )后裔测验 这是根据大量后代性能的评定来鉴定亲代遗传性能的一种选种方法。一般多用于公兔,因为公兔的后代数量、育种影响都大于母兔。具体做法是:选择一批外形、生产性能、系谱结构基本一致的母兔,置于相同的饲养管理条件下,每只公兔至少选配 10 一 20 只母兔。仔兔断奶时进行第一次鉴定,然后在每只母兔中选出 4 一 5 只幼兔到 5 月龄时进行第二次鉴定,鉴定以生长发育和第二次产毛性能为依据,经综合评定作出正确结论。
3 .综合选择 根据育种实践,要选出各种经济性状都很优良的种兔,必须把个体选择、系谱鉴定和后裔测验融为一体,才能对种兔作出可靠的评价,这种方法即为综合选择法。
( 1 )第一次鉴定 可在仔兔断奶时进行,主要根据其体重,结合系谱及同窝生长发育的均匀度进行选种。一般可将断奶幼兔划分为生产群与育种群,对列入育种群的幼兔必须加强饲养管理和其他培育措施。
( 2 )第二次鉴定 一般在第一次剪毛( 2 月龄)时进行,主要检查头刀毛中有无结块毛,结合体重、体尺评定生长发育情况。如果发现头刀毛中有结块毛,并判定不是由饲养管理原因造成的,就应及时淘汰或转入生产群。
( 3 )第三次鉴定 一般在第二次剪毛( 4 . 5 一 5 月龄)时进行,主要根据采毛情况进行产毛性能初选。第二次采毛量与年产毛量呈中等正相关,所以根据第二次采毛情况可初步判定长毛兔的产毛性能。
( 4 )第四次鉴定 一般在第三次剪毛( 7 一 8 月龄)时进行,主要根据产毛性能、生长发育和外貌鉴定进行复选。第三次采毛量与年产毛量有较高的相关性,在实际生产中可用第三次采毛量乘以 4 ,作为年产毛量进行评定。
( 5 )第五次鉴定 一般在 1 岁以后进行,主要根据繁殖性能和产毛性能进行选择。母兔的初次产仔情况不能作为选种依据,通常以 2 ~ 3 胎的受胎率和产仔数评定其繁殖性能,繁殖性能差、有恶癖者均应严格淘汰。
( 6 )第六次鉴定 当种兔的后代已有生产记录时,就可根据后代的生产性能对种兔进行遗传性能鉴定,即后裔测验。